有一名林小姐向台北市議員顏聖冠投訴,指控大安分局員警,在受理她的家暴案件時,企圖大事化小,疑似吃案,甚至警方在製作筆錄時,態度不好,造成她二次傷害,對此警局表示,報案過程一切照規定。
拿出家暴驗傷單,身上多處瘀青,甚至還有腦震盪,這名林小姐控訴,在去年年底,因為和丈夫有口角衝突,遭到毆打,結果到現場處理的員警,竟然不當作一回事。控訴人林小姐:「我在騎樓被強拖進去被打,我打110報警,110說不是已經有警員去處理了嗎?我說沒有,我現在快被打死了,有民眾報案警員有過來,我先生就向他揮揮手,說是夫妻吵架就請他走。」
面對被害人的指控,大安分局表示,一切都按照規定。大安分局臥龍所所長張文峰:「針對受傷的部分,我們都有完整詳細的筆錄記載,我們也依規定移送。」
雖然警局保證,一切合法,不過林小姐還是不能接受,而她也向丈夫提出殺人未遂的官司,就等司法還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