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院法官張浩銘想調動到新北,申請失敗後在網路匿名罵新北院審查草率,還謊稱帳號被盜,一度引發資安調查,後來東窗事發遭法評會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今(15)日判決罰款現職月俸給總額6個月,約逾60萬元,可上訴。
調動受阻匿名砲轟結果被抓包
由律師轉任法官的張浩銘,2025年3月因雙親扶養需求,申請優先調動至新北地院,同年5月遭該院決議否決,他即以VPN、匿名在法官論壇發表標題為「特殊調動法官會議的程序是什麼?」貼文,砲轟新北院審查程序草率、拒絕艱困同僚。
有法官很快猜出調動案當事人就是張浩銘,還「洗臉」他不敬業、沒戰力,張浩銘於2025年6月4日用「我才是甲法院的某法官」發文,聲稱自己不積案、努力工作,卻被發現兩文IP相同。
之後,張浩銘向司法院資訊處請求刪文,稱法官論壇帳號非本人所發,造成困擾,而且高雄地院已啟動「資安調查」追查是誰盜用他帳號。經司法院資訊處向高雄地院查核比對,張男於5日傍晚寄信道歉,坦承文章為本人所發「無資安疑慮」。
耗費資安資源損及司法形象
職務法庭指出,張浩銘的違失行為,致使資訊處啟動第一級資通安全事件調查程序,並做相關查證。耗費無謂的行政資源與人力成本,隨後更引發媒體大幅報導,降低公眾對法官的信任度,嚴重損及司法形象,審酌張浩銘事後尚乏真誠自省的態度,兼衡其工作表現,判決張浩銘罰款,其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6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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