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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女偷吃人夫!不倫7年甜放閃 挑釁正宮「傳慾照給她幼女」

編輯 易軍堯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28 11:01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28 11:01
苗栗一名女子偷吃人夫,還將不雅照傳給男方未成年子女。(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苗栗一名女子偷吃人夫,還將不雅照傳給男方未成年子女。(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苗栗一名人夫不倫小三長達7年,期間多次發生性關係,讓小三有底氣囂張逼宮的同時,還傳送不雅照給他與正宮所生的未成年女兒。正宮氣得一狀告上法院並求償50萬元,而苗栗地方法院審酌相關證據後,判定小三須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

偷吃人夫大膽逼宮 她「偷拍不雅照」傳給正宮小孩

根據判決書內容,正宮表示自己與丈夫於2020年結婚至今育有一名未成年女兒,卻在去(2025)年6月發現,女兒的手機竟收到一張「抓鳥照」,追查才發現丈夫早已出軌,小三還多次在社群平台公開放閃。

正宮控訴,小三的社群平台充斥著與丈夫不倫的鐵證,在過去7年間,這對偷吃男女不僅多次出遊、同居,甚至發生性關係,讓正宮決定提告並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
 

面對正宮的控訴,小三提出書狀答辯表示,正宮在2023年就稱她為「小三」,顯見對婚外情早已知情,主張正宮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已超過2年時效;不過苗栗地院法官認為,即便正宮2023年就知情,仍不代表她清楚具體細節,且傳送不雅照的時間點明確,最終判處小三應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苗栗#不倫#偷吃#婚外情#不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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