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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人妻偷吃小王!「自爆公廁戰況」羞認超有感:聲音壓不住

編輯 易軍堯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18 08:30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18 08:30
桃園一名人妻偷吃小王還大聊公廁經驗談。(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桃園一名人妻偷吃小王還大聊公廁經驗談。(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桃園一名人妻新婚不到一年出軌,被丈夫發現與小王在通訊軟體上大談露骨內容,甚至有前往汽車旅館開房的紀錄;人夫見狀氣得一狀告上法院,並向妻子、小王求償100萬元。案經法院審理後認定妻子須賠償人夫40萬精神撫慰金,小王則因不確定是否知道女方已婚而判免賠。

人妻偷吃小王「鹹濕內容滿天飛」

根據判決書內容,該名人夫在婚後察覺妻子行為略顯異常,追查後才發現,妻子竟在婚後不到一年就出軌,甚至與小王有大量鹹濕訊息來往。

從對話紀錄中可以看到,人妻、小王在通訊軟體Discord上互訴愛意,人妻更透露自己有在公廁野戰的經驗,除了「你真的好好聞,聞到咪咪貓貓」、「我之前是有在公廁過」、「因為我跟你很有感覺,聲音我覺得壓不住」、「等妳嘴巴好了試試看阿,再試試看」等露骨內容之外,雙方也有前往某汽車旅館的紀錄。

人妻苦喊「他有原諒我」求少賠

意識到自己綠帽戴好戴滿,人夫憤而將兩人告上法院。面對100萬精神撫慰金的求償,妻子坦承出軌的同時,感慨夫妻二人長期分居、感情早已淡掉,更透露自己有向丈夫坦白不忠並獲得原諒,希望賠償金額能稍微降低。而小王則透露雙方是在聚會中認識,並不知道女方已婚。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人妻從未透露自己已婚,因此小王不具故意或過失,不需連帶負賠償責任,至於人妻明確侵害配偶權的行為,則審酌雙方身分、經濟狀況認定40萬元較為適當,超過部分不予准許。

#偷吃#判決書#公廁#汽車旅館#人妻#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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