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74歲蔡姓老翁2020年間在醫院照顧病妻時,用塑膠袋悶死長年中風臥床的病妻,哭著告訴護理師「我太太解脫了」,被依殺人罪判處2年6月確定。蔡翁兒子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180萬元,檢方審議認為,蔡子申請距案發時已逾5年,超過法定的補償金請求權時效,駁回申請。
蔡翁妻子久病臥床30餘年,歷經數次中風,終至無法言語、自行進食或行動,全天有人要在旁照顧,所以平日生活起居大部分由蔡翁照顧。
2020年9月5日深夜22時許,蔡翁在病房內獨自照顧妻子,因不忍妻子繼續被病痛折磨,以衛生紙外包裝的塑膠袋摀住妻子的嘴,同時用手掐住她鼻子,直到妻子沒呼吸才鬆手,之後向護理師坦承殺妻。經醫院急救,蔡妻仍於5天後死亡。北檢依殺人罪嫌起訴蔡翁。
兒子哭訴爸爸不是殺人犯 蔡翁假釋出獄
北院審理期間,蔡兒哭說「爸爸不是殺人犯」,證稱父親白天在醫院照顧母親,晚上還要到大樓當保全,30年來細心照顧母親,全癱的母親從沒長過褥瘡;父親2小時幫臥病的母親拍一次身,3小時換一次尿布,4小時換一次鼻胃管的飲食跟吃藥,避免被口水嗆住,父親老了身體也不好,才會想以此解脫。蔡翁律師陳述,蔡過去30年照顧病妻的辛苦,蔡翁對自己殺妻行為沒有半句辯駁。
蔡翁兒子也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遺屬補償金180萬元,北檢審議委員認為,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63條規定,犯罪被害補償金請求權時效為5年,本案案發時間為2020年9月,申請人直至今年間才提出申請,已罹於時效,申領補償金於法不合,駁回蔡子180萬元補償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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