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獲師鐸獎的彰化縣公立幼兒園楊姓女主任等7人,自110年起4年多期間,涉嫌違法超收註冊費及浮報補助款等手法,向家長、同仁及政府詐領總費用高達477萬餘元。全案彰化地檢署偵結今(9)日依貪汙等5罪起訴楊女等7人,並以楊女身為統籌園務主管,卻隻手遮天、屢屢涉貪,具體求刑12年,並對共犯楊母求刑7年6月。
師鐸獎主任詐取家長、同仁及補助款共477萬餘元
檢方起訴指出,楊女自101年10月起在彰化縣溪湖鎮某國小附設幼兒園擔任老師兼主任,負責統籌園務、審核支出,還曾獲師鐸獎的優良教師殊榮,楊母也在幼稚園擔任志工。豈料,楊女竟利用職務之便,長期詐取幼兒園家長、同仁及公部門補助款項,母女兩人共涉貪瀆477萬餘元。更多新聞:資訊採購案驚爆官商勾結! 警員涉圖利遭收押
4年多涉貪項目林林總總
楊女涉貪項目林林總總,自110學年度起至115年2月期間,製作不實收費通知單,向家長超收包括學費、雜費、材料費、活動費、午餐費及點心費等註冊費,共詐取160萬餘元,並超收加托費83萬餘元,甚至連購買校服、書包、餐具及親子旅遊等代辦收費也詐領超過106萬元。此外,楊女並勾結張姓廠商及其林姓、戴姓員工配合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供她報帳,徐姓家長並提供帳戶協助她兌領支票及提領現金。
案經彰化調查站在115年2月10日持搜索票,先後到幼兒園及楊姓母女住處搜索查獲。
檢方依貪污等5罪起訴
全案檢察官偵結,將楊姓母女、巫姓助理員、徐姓家長、張姓廠商及林姓、戴姓員工等7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詐欺、偽造文書、洗錢防制法及商業會計法等罪嫌提起公訴。此外,檢察官並以楊女是該幼兒園創始元老,擔任統籌園務的主管地位,卻隻手遮天、屢屢涉貪,具體求刑12年;而楊母竟與擔任主任的女兒共同詐取助理費,具體求刑7年6月,至於其餘6被告均無犯罪所得並自白,檢方建請法官依法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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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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