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性侵、猥褻6名女子,一、二審皆認定,其中一案成立,依強制性交未遂判處2年6月,其餘無罪。全案已於5月20日上訴期限屆滿,台灣高等檢察署並未提起上訴,強調「讓判決早日確定以利執行」,但NONO已提上訴到最高法院。
本案6名女子控訴,NONO涉於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間,分別在住處、飯店、車上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理由,讓被害人與他獨處,再違反意願涉嫌妨害性自主,依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罪起訴。
NONO不認罪判2年6月 已上訴第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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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