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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管署長顏旭明涉公務背信案 檢方諭知30萬交保

責任編輯 陳冠宇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14 06:21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14 06:36
檢察官認定顏旭明涉犯公務背信等罪嫌重大,諭知30萬元具保及限制出境、出海。(資料照/中央社)
檢察官認定顏旭明涉犯公務背信等罪嫌重大,諭知30萬元具保及限制出境、出海。(資料照/中央社)

台中地檢署偵辦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長顏旭明涉公務背信等案,檢方指揮調查局等單位執行搜索,並帶回顏旭明等人調查,檢方複訊後諭知顏旭明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其餘人請回。

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發布新聞稿表示,顏旭明因涉嫌公務背信等案件,經中檢檢察官於13日指揮台中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環管署等7處執行搜索,並約談顏旭明及證人14人到案說明。

 

全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顏旭明涉犯公務背信等罪嫌重大,惟無羈押必要,諭知30萬元具保及限制出境、出海,其餘證人均請回。(中央社)
 


#台中地檢署#環境管理署#顏旭明#公務背信#檢方#調查局#搜索#調查#檢察官#搜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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