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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組嗆「豬油旺盛、點火燒起來」 2國中屁孩霸凌女師下場慘了

記者 曾健銘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03 12:15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03 12:30
2名男學生透過網路攻擊、霸凌女老師,家長須連帶賠償1萬5千元。(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2名男學生透過網路攻擊、霸凌女老師,家長須連帶賠償1萬5千元。(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桃園市某國中一名何姓女老師,自113年8月起任教,因2名學生多次投訴其管教方式,甚至在社群平台IG及LINE群組發表如「臭X子」、「拿刀X爆妳」、「點一下打火機瞬間整身點燃,豬油旺盛」等侮辱性言論,讓何師氣憤提告。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2生言論已嚴重貶損老師名譽,判決2生與家長連帶賠償各1萬元及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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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113年8月1日起,何姓女教師擔任桃園市某國中的班導師,但班上2名學生自同年11月起陸續向桃園市府教育局檢舉,反映內容「隨意認定學生錯誤及懲罰」、「沒收物品」、「當眾諷刺學生」。
 

網路言論侵害名譽 法院認定學生與家長需賠償

 
不僅如此,2生之後還在LINE群組及Instagram限時動態發表「我要再創一個帳號叫班導師洗臉」、「打火機點她的臉上能生火嗎?」、「點下去瞬間燃燒,豬油旺盛」、「我隔天一定拿刀x爆你,臭x子」等語。讓女老師氣憤提告並連帶求償50萬元。
 

 
全案審理時,家長出庭稱投訴內容屬實且發文為抒發不平,另名學生及家長則認為求償金額過高。桃園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2生網路發言已屬故意不法侵害名譽權,並考量2生未成年及班導師精神損害程度,判決2名學生及家長連帶賠償1萬元、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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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教育局則表示,經調查後教師並無不當管教,教育局強調將持續保障學生申訴權利,並加強校園網路素養與法治教育,協助學生建立理性溝通與正確情緒抒發方式,期望親師生關係能回歸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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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桃園國中# 網路霸凌# 師生衝突#侵害名譽# 連帶賠償# 桃園地院# 班導師# 不當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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