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仔戲國寶人物楊麗花的亡夫、骨科名醫洪文棟,生前因「新勝公司」股權借名登記問題與兄嫂家族對簿公堂。高等法院二審近日作出判決,改判兄嫂家屬須賠償楊麗花及洪家子女共9674萬餘元,若加計多年利息,獲償總額破1.2億元。
股權借名登記引發豪門爭產
洪文棟身為新光集團第二代,曾任立法委員,2018年以80歲高齡過世後,由遺孀楊麗花與4名子女作為繼承人續行法律行動。據悉,洪文棟多年前將持有的「新勝公司」11萬8531.5股股權,借名登記於其兄長洪文樑家族名下。由於新勝公司持有大量新光金股票,是新光金控的法人大股東,股權歸屬一直被視為新光吳家與洪家的兵家必爭之地
股權遭私下變賣 繼承人跨代追償
法院調查發現,洪文棟曾於2007年發出存證信函終止借名登記關係,並在2008年起訴要求返還股權。然而,兄嫂家族當時已私下將該批股票轉賣給久秉實業,導致股票無法實際過戶返還,洪文棟因此在2013年被判決敗訴確定。洪文棟過世後,楊麗花等繼承人主張權益受損,改提損害賠償訴訟,要求兄嫂賠償等同於股權價值的損失。
改採2022年淨值賠償金額翻倍
一審判決時,台北地院原採計2008年的每股淨值104元計算,於2023年判賠1232萬餘元。到了二審改判,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賠償金額應以「本案起訴時間」(2022年9月)的每股淨值816元計算。由於計算基準日期的調整,賠償本金從千萬躍升至9674萬1854元。若從2022年起加計利息,兄嫂家族最終須支付的賠償金恐將超過1.2億元。洪家遺產爭議與新光經營權背景曝
洪文棟與楊麗花結婚35年,雖然兩人並未生育,但感情深厚。洪文棟背後的財產基礎源於洪家第一代洪萬傳與吳火獅等人共同創立的新光集團。隨著高額賠償判決出爐,也再度引起外界對新光金大股東新勝公司股權變動的關注。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