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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陷阱!「月休8天」恐違法 專家試算少8天:檢舉最高罰100萬

記者 傅乙珮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09 15:59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09 15:59
專家指出,許多公司稱「月休8天」的條件,事實上已經違法。(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專家指出,許多公司稱「月休8天」的條件,事實上已經違法。(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現今員工福利五花八門,每家公司有各自不同福利與優勢,不少公司宣稱保障員工「月休8天」,勞基顧問指出,事實上這已經違法了!

月休8天未達勞基法休假基準,若有公司以此宣傳,專家直言恐怕已違法。(示意圖/AI生成)

一年休應休104天 月休8天已違法

台灣勞基顧問廖茂霖在IG影片中直言,台灣老闆基本上不知法也不守法。每年公司行號被檢舉的案件中,以服務業排名第一,服務業招聘時會寫「月休8天」,一年只休96天。事實上一年有52週,週休二日應休共104天,足足少了8天,明顯是違法。
 

至於要如何防治,廖茂霖指出,只要勞工將徵才廣告拍下跟主管機關檢舉,雇主就會被罰2至100萬。同時,上班時間只要超過9小時,中間即使包含一個小時的休息時間,都算是違法。因為《勞動基準法》規定工作每4小時至少要休息30分鐘。
 

違法能檢舉 老闆恐遭罰100萬

甚至他查看104平台上面的工作,看到「月休8天」即可直接檢舉,只是根據現行法規,檢舉人並沒有檢舉獎金。

不少網友則感慨,「不是不知法,是罰金比壓榨後的成績還要便宜太多了,避重就輕」、「對於真正大企業的服務業來說,這種罰款根本不痛不癢,還不都是壓榨員工錢照賺,這就是資本的世界,他也根本不缺你一位員工,你不做還有其他人要做」、「政府應該開放獎金,才會踴躍檢舉,老闆們才會怕」。
 
 


#勞基顧問#服務業#月休8天#勞動法#檢舉#罰款#壓榨員工#獎金#台灣老闆#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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