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員工福利五花八門,每家公司有各自不同福利與優勢,不少公司宣稱保障員工「月休8天」,勞基顧問指出,事實上這已經違法了!

一年休應休104天 月休8天已違法
台灣勞基顧問廖茂霖在IG影片中直言,台灣老闆基本上不知法也不守法。每年公司行號被檢舉的案件中,以服務業排名第一,服務業招聘時會寫「月休8天」,一年只休96天。事實上一年有52週,週休二日應休共104天,足足少了8天,明顯是違法。至於要如何防治,廖茂霖指出,只要勞工將徵才廣告拍下跟主管機關檢舉,雇主就會被罰2至100萬。同時,上班時間只要超過9小時,中間即使包含一個小時的休息時間,都算是違法。因為《勞動基準法》規定工作每4小時至少要休息30分鐘。
違法能檢舉 老闆恐遭罰100萬
甚至他查看104平台上面的工作,看到「月休8天」即可直接檢舉,只是根據現行法規,檢舉人並沒有檢舉獎金。不少網友則感慨,「不是不知法,是罰金比壓榨後的成績還要便宜太多了,避重就輕」、「對於真正大企業的服務業來說,這種罰款根本不痛不癢,還不都是壓榨員工錢照賺,這就是資本的世界,他也根本不缺你一位員工,你不做還有其他人要做」、「政府應該開放獎金,才會踴躍檢舉,老闆們才會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