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男子小明(化名)娶了一名越南妻子小美(化名),不過因為工作忙碌時常無法陪伴小美,加上雙方語言隔閡,導致小美兩度離家出走,還搭上陌生男子的車輛,令小明相當心碎,因此訴請離婚並求償30萬元。新竹地院審酌,認定雙方婚姻有破綻,小明也有責任,駁回小明求償30萬之訴求,並裁准兩人離婚。
忙工作沒空顧妻 她離家出走
據判決書所述,小美與小明透過國際婚姻認識,並在越南結婚,後再到台灣辦理結婚登記。不過,小明為廚師,每天工時較長,考慮到小美在台灣沒有親屬,除了請雙親陪伴她,還買iPhone給她,每月再給6000元的零用金;至於休假,則盡量安排兩人出遊。不過,兩人因為語言隔閡,無法理解彼此想法,導致小美心生不滿離家出走。直到隔天,小明才聯繫上小美,小美則稱自己在朋友家;小明姊姊為了找人報案處置,調閱監視器才發現小美搭上了陌生男子的車輛離去,經警方通知後才返家。
妻搭陌生男車失聯 她崩潰:我們沒有未來
過程中,小美也向警方坦言「因為我先生都沒有主見,我認為我跟他沒有未來,所以我想要跟他離婚,我就先離家出走」,可見兩人婚姻問題起因於價值觀不同、對未來生活規畫不同,無法妥適溝通。事後,小明努力修復兩人之間的隔閡,除了撥空陪伴,還陪她前往越南解鄉愁,怎料小美又二度離家出走,再度被同一名陌生男子載走。小美這次不願返家,甚至失聯了長達6個月以上。小明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同時向小美求償30萬元。
夫提離婚求償30萬 法官打臉:你也有責任
法院審酌,認定小美無法以中文溝通,卻兩度搭乘同一名陌生男子離家,並在外獨立生活、受到陌生男子幫助,顯見兩人關係已逾越社交分際,妨害小明與小美的婚姻維繫,不法侵害他人基於配偶的身分法益、情節重大。此外,小美無視小明的關愛與付出,兩度搭乘陌生男子的車離家,且失去音信,導致小明心裡痛苦,不得不訴請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