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陳姓男子於113年8月10日晚上,和一名外籍女子進行性交易,付款後,竟然冒充,稱自己是警察,還說要臨檢小姐的包包,看她有沒有使用毒品,女子嚇壞立即聽話,後來兩人發生肢體衝突,小姐怒告陳男,此案經法院審理後,依犯僭行公務員職權罪,處拘役30日。
男要求女子打開包包 稱要檢查毒品
陳男和外籍女子進行性交易,在付錢後,陳男冒充員警,稱:「要來查有沒有使用毒品」、「請女子把化妝品包包和行李打開」,女子嚇壞,一言不合兩人發生肢體衝突,女子對陳男提出強盜告訴,經台中地檢署檢方分案調查後,陳男的強盜案不起訴處分,卻查出陳男涉嫌僭行公務員職權罪。法官認為,陳男假冒警員,要求女子將行李箱及包包打開檢查,涉僭行公務員職權,損及警察形象及執行職務的公信力,實屬不該;考量他犯後的態度,兼衡他有多項犯罪前科等素行,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