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陶姓男子,從事藝文、劇場編導及劇場教學工作,並在2019年移居花蓮,在業界小有名氣。不過,他卻在2024年性侵認識10多年的劇場女演員C女,即使案發後發長文道歉,並宣布退出所有公共計畫,開庭時卻又全盤翻供,稱道歉僅是為了「公關止血」。對此,法官不予採信,認為他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假友誼擁抱 真強壓硬上
判決書指出,陶男與C女是相識多年的好友。2024年8月31日,C女到花蓮旅遊,由陶男充當司機並安排行程。當晚他載女方回到花蓮民宿,兩人在房內聊天至隔日(9月1日)凌晨2時許。過程中,陶男戲劇魂上身,摸著摸著,便停下來說「這樣不行,這樣不好」,但接著又繼續揉她的身體,持續將近20分鐘。最後,他疑似滿足了,才將C女放開,並在門口吞雲吐霧,看著C女流淚,他還脫口「我們這樣真的不好,不可以這樣」。
身心重創 臉書悲痛發聲
事後,C女身心嚴重受創,在同年9月起密集到精神科診所就醫,並在9月28日在臉書發文,痛訴陶男性侵的經過,同時藉此警告其他女性,避免參與陶男主導、以年輕女性為目標客群的「花蓮轉運站」計畫。渣男卸責辯稱「公關止血」 遭法官狠狠打臉
不過,全案審理時,陶男卻矢口否認強制性交。他向法官辯稱,當晚雙方氣氛很好,認為C女沒有強烈拒絕就是「一種默許」。至於臉書上的道歉文,則是因為當時網路上「Me Too」風氣盛行,怕被網友炎上波及身邊親友,在與友人討論後才決定順著女方說法發文,純粹是為了「公關止血」。
但花蓮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正常人面對不實性侵指控,頂多以「靜待司法調查」回應,絕無可能為了公關止血而發表「無異於自白性侵犯行」的道歉聲明,狠狠打臉陶男的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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