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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名車超速撞死人!台中女還去看棒球 掏低收證明只賠18萬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28 16:56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28 16:56
台中市一名53歲的朱姓女子開車撞死人,只願賠18萬。(圖/翻攝自Google map)
台中市一名53歲的朱姓女子開車撞死人,只願賠18萬。(圖/翻攝自Google map)

台中市一名53歲的朱姓女子,2024年10月開車行經清水區民族路二段與鎮政路口時,開著BMW超速猛撞趙姓機車騎士,由於撞擊力道強烈,趙姓機車騎士傷重身亡。台中地院一審處朱女6月徒刑,而台中高分院二審時,趙姓機車騎士家屬痛批,朱女犯案後還去看棒球賽,毫無同理心,且開BMW還拿出中低收身分,「雙手一攤只想拿18萬元和解」,法官考量一切情狀後,依過失致死改判朱女8月,可上訴。

閃黃燈路口 超速撞死未禮讓騎士

據判決書指出,朱女2024年10月21日傍晚開車行經民族路二段與鎮政路口,結果她從64公里加速至70公里,撞上未禮讓幹線道車先過的趙姓機車騎士,由於撞擊力道強烈,趙姓機車騎士受有創傷性嚴重腦損傷併雙側硬腦膜下出血、左肩胛骨骨折、右股骨幹骨折及右腓骨下端線性骨折等,於2024年10月23日9時10分死亡。

她肇事後跑去看棒球 開名車卻只願賠18萬

台中地院一審認為,朱女行經閃黃燈路口時,竟未減速慢行肇事,不僅導致趙姓機車騎士死亡,家屬也遭受天人永隔、無可挽回的喪親之痛,考量朱女坦承犯行,但未與趙姓機車騎士家屬和解,依過失致死處6月,得易科罰金。

台中地檢署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時,趙姓機車騎士家屬控訴,朱女事發後還可以去看棒球賽,「哪裡有同理心、哪裡有難過?」,且朱女開BMW卻用中低收身分規避責任,只想拿18萬元和解,法官審酌朱女過失責任、所生危害及犯後態度,撤銷一審判決,改判8月,全案仍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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