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光復鄉去(114)年遭遇洪災,導致19人死亡、5人失聯悲劇,檢方認定,光復鄉鄉長林清水、王姓課長、張姓祕書一同偽造撤離數據,林清水甚至還在撤離時忙於植牙私務,昨(9)日被檢方依法起訴,並求處重刑10年。花蓮地院今(10)日裁定百萬交保,而林清水僅回應「謝謝」,多年好友則替他抱不平,直喊「中央如果搞好,就不會有這個問題」。

林清水百萬元交保快步離去 僅回應:謝謝
林清水自今年1月15日羈押至今,昨天檢方依法起訴,並求處重刑10年;花蓮地院說明,為了保障被告辯護權益,裁定交保並限制住居,需配戴電子腳鐐,並裁定百萬元交保。
林清水、課長、祕書 涉「偽造數據」遭起訴
據起訴書指出,光復鄉長林清水、王姓課長、張姓祕書等三人,身為光復鄉地方公務要職,依法負有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災害防治之責,且清楚知道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危機升高,在撤離範圍擴大與紅色警戒發布後,應全力投入災防工作,卻罔顧權責機關一再提醒,廢弛執行「強制撤離」的職務。此外,林清水應在全力防災之際,卻忙著植牙私務,還與王姓課長合謀偽造撤離數據粉飾太平,張姓祕書也配合,導致19位民眾逃生不及遭溺斃,嚴重破壞國家公務體系信譽。三人犯後推諉且狡辯,未曾表示歉意,至今未有悔悟,犯後態度惡劣。
檢方建請就林清水量處《刑法》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法定刑度最重之有期徒刑10年,張姓祕書及王姓課長均量處有期徒刑9年。如今林清水以百萬元交保,院方稱該案已經由檢方偵查終結,因此裁定以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以科技監控方式替代羈押處分,確保日後到庭。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