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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案」蔡正元判3年6月定讞 卷證已送檢方安排執行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10 09:29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10 09:29
前立委蔡正元。(圖/TVBS資料畫面)
前立委蔡正元。(圖/TVBS資料畫面)

前總統馬英九等人被控賤賣國民黨三中黨產案,全案唯一被判有罪的前立委蔡正元針對業務侵占遭判3年6月確定部分已聲請再審。據悉,高院已於3月6日將卷證送檢方執行,台灣高等檢察署也確認已收到,台北地檢署將在收到卷證後再安排執行時間。

三中案纏訟7年,一、二審均判馬英九等5人無罪。蔡正元依業務侵占罪,判處3年6月、《商業會計法》判處6月,可易科罰金,未扣案犯罪所得2億3919萬餘元沒收。高檢署已對三中案提起上訴。

 
 

蔡正元聲請再審:看法院是否公正廉明

其中,蔡正元的業務侵占罪不能上訴第三審,此部分已經確定,但高院2025年12月31日宣判後至今尚未發監,是因為本案卷宗、證物多達200宗、200項,書記官加速整理後,終於在上週五移送檢方執行。蔡正元也因檢方尚未通知執行,也聲請再審爭取清白,之前高院開庭時強調,是否能獲得清白「要看法院是否公正廉明」。檢方請求駁回再審聲請,全案諭知候核辦。

更多新聞:三中案唯一有罪拼清白不關 蔡正元聲請再審:看法院是否公正廉明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蔡正元#業務侵占#再審#高院#三中案#卷證#高檢署#北檢#台灣高等檢察署#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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