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一名幼童,童年人生相當悲慘,先是自己手足於2018年10月,在莊姓母親放任下,被吳姓繼父虐打致死,接著幼童被生父認領回後,沒想到又墜入另一個地獄,生父不僅長期離家,也不給幼童餐食、學費和房租生活,將他當成空氣,苗栗縣政府獲報緊急介入安置,近日時限屆滿,苗栗地院考量幼童生命安全,裁定延長安置3個月,可抗告。
手足遭繼父虐死 母一旁漠視
據裁定書指出,幼童原本和莊姓手足生活在桃園大溪,並由莊母和吳姓繼父照顧,豈料吳姓繼父多次徒手或持棍棒毆打莊姓手足的頭部、四肢,導致莊姓手足於2018年10月11日死亡,當時莊姓手足體重約僅有5公斤,約同齡兒童的一半,桃園地院一審依共同犯妨害未滿16歲之人發育罪,處吳姓繼父3年6月,莊母2年8月。生父離家多日 不給飯過活
而無恙的幼童則由桃園市政府緊急安置,隨後於2019年5月7日由生父認領,只是生父將幼童搬至苗栗後便難以聯繫,2025年10月,苗栗縣政府獲報,生父已自行離家多日,沒有提供餐食,也未繳學費及房租,社工聯繫時,生父又態度消極、傳訊息怒罵,即便幼童遭安置,生父都沒有接受安置單位安排訪視。近日因為幼童安置期滿,苗栗縣政府再度聲請延長安置,法官考量生父雖然不同意,但由於他難以聯繫,過往疏忽照顧,經濟狀況不佳,態度消極,裁准延長安置3個月,全案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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