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一名邱姓男子,2023年10月認識一名女子,後續邱男向對方宣稱「投資麻將館,只要2到3個月就回本」,信以為真的女子也前往旅館跟邱男喝酒討論,結果邱男卻性侵女子,並威脅有錄影證據,逼迫女子再度與他發生關係,接著邱男再拿不雅片,跟女子討50萬元封口費,女子不堪其擾報警提告,南投地院一審時,依加重強制性交、乘機性交、恐嚇取財未遂處8年4月,台中高分院二審時,邱男全數認罪求減刑,因此改判8年2月,部分可上訴。
約旅館討論投資 他卻性侵對方
據判決書指出,邱男2023年10月認識該名女子,2023年11月向女子表示,投資麻將館只要2到3個月就回本,心動的女子2023年11月8日15時,先匯款20萬元給邱男,接著2023年11月20日,接受邱男邀請到旅館商談投資麻將館,只是過程中女子有飲用酒精飲料,酒醉後遭邱男性侵,後續2024年7月5日,邱男傳訊息給女子,說明自己有影片證據,要求女子再度發生性行為,若是不順從就要告訴女子男友,最終女子前往汽車旅館和邱男性行為,邱男也偷錄不雅片。
偷拍威脅再一次 還要50萬封口費
而邱男2024年7月6日12時22分,傳送性影像截圖給女子,威脅女子交付50萬元作為封口費,女子最終決定報警提告,南投地院一審時,邱男否認犯行,主張自己有經過女子的同意,不過法官並未採信邱男說詞,加上他調解時睡過頭,又沒有賠償10萬元,依乘機性交處3年2月、加重強制性交7年6月、恐嚇取財未遂8月,應執行期8年4月。邱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並坦承犯行,強調願和女子調解,盡最大誠意彌補過錯,請求法官輕判,法官審酌證據後,認邱男乘機性交部分認罪,撤銷改判3年1月,其餘駁回,3罪應執行期8年2月,恐嚇取財未遂不得上訴,其餘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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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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