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中市逢甲大學114級畢委會王姓會長,2024年8月到2025年7月間,負責向應屆畢業生收取474萬4020元,結果他卻監守自盜,將費用全數投入自己股票與生活開銷,最終因為股票虧損嚴重,王男緊急請求母親協助,但即便母親借了277萬,仍無法補足王男侵占款項,全案東窗事發後報警提告,台中地院一審近日宣判,法官考量王男已和解,依公益侵占罪處1年6月,緩刑5年,可上訴。
畢委會長監守自盜 A走474萬
據判決書指出,王男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間,擔任逢甲大學114級畢業生工作委員會會長,負責處理向當屆畢業生收取會費,並把會費存進保險箱或郵局帳戶,費用將拿來辦理畢業生活動事務。只是2024年9月27日起,王男卻基於公益侵占犯意,把保險櫃內現金取出,存入自己的銀行帳戶,並將錢購買股票及支付個人開銷,總計挪用474萬4020元。
炒股慘賠找母親求助 遭提告判刑
而2025年5、6月,王男發現股票虧損嚴重,緊急請求母親匯入277萬8400元救急,但仍不足以補足款項,最終新接任的畢委會會長要拿取保險箱預備金時,這才得知資金短缺。台中地院一審時,王男對於犯行均坦承不諱,加上還有其他幹部證詞、帳戶交易明細、對話等證據,認定王男犯罪事實明確,違背當屆畢業生及逢甲大學信賴,不過法官同時也考量王男態度良好,已和逢甲大學、畢委會調解成立,對方也同意給予緩刑,依公益侵占罪處1年6月,緩刑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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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