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系統商「裕田集團」驚爆疑似用不實的銷貨合約,向永豐銀行詐貸逾4000萬元。台北地檢署今(25)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持搜索票,搜索謝姓負責人、王姓負責人、銀行已離職的張姓女經理等5名被告住居所共5處,通知張女、謝男、王男5人到案,全案朝《銀行法》等方向偵辦。
據悉,裕田集團是由3、4家綠能公司合夥組成。裕田集團謝姓負責人與合作夥伴王姓負責人,因涉入上市公司台蠟(1742)假投資光電、真放貸7.7億案,2024年5月間已遭嘉義地檢署起訴,當時謝姓、王姓負責人已經被控,涉以假交易向永豐銀行詐貸6.4億元。
如今,調查局獲報,謝、王等人另自2020年至2021年間,涉嫌找一家配合的人頭公司虛偽增資後,利用購買光電設備的名義,跟人頭公司簽訂疑似不實的採購合約,再持這份疑似假的銷貨合約跟永豐銀行詐貸,永豐銀行某分行資深張姓女經理疑似配合放貸,核貸金額逾4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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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