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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春節放鞭炮釀災!光復橋火竄天際 苗栗燒成「巨型火球」

記者 顏聖芬 / 攝影 謝古菁 王華麟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2/17 11:5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2/17 14:36

春節期間各地都在施放爆竹煙火,卻有不少民眾無視規定,在新北市光復橋下、苗栗等地都發生火警,不只造成火燒山甚至延燒民宅,若違規者最重罰15萬,短短兩天在新北市檢舉破百件。

苗栗放煙火釀火燒山,燒成火球。(圖/TVBS)

 
過年期間,不少民眾習慣施放鞭炮增添節慶氣氛,卻因選擇不當地點而釀成火災。新北市光復橋下聚集民眾放鞭炮,突然濃煙高竄,火勢越燒越大。

同一天,苗栗縣西湖鄉二湖村附近也發生火燒山事件,從遠處即可看見火光,現場幾乎被大火吞噬如同火球,一旁卻仍持續施放煙火。苗栗高鐵六路同樣發生山林火警,整條馬路煙霧瀰漫,火勢甚至延燒到民宅。消防人員蹲在地上佈水線灌救,火勢撲滅後,地面已被燒得焦黑一片。
 

春節放鞭炮釀災

 

在新北市三重寵物公園,雖已拉起紅布條提醒禁止施放,仍有不少民眾無視告示,現場可見鞭炮殘骸及煙燻痕跡。三重大都會公園內也有人施放煙火導致雜草起火,燃燒面積約一個手掌大小,所幸當下由警衛用滅火器撲滅。附近民眾表示,許多人都是半夜出來施放,若在白天馬上會被取締,對此感到相當無奈。

 
因應特定節日,新北市規劃8處爆竹煙火施放專區,包含淡水河畔、新店溪及大漢溪附近。防局危險物品管理科股長王志傑表示,每日施放時間為早上6點至晚間10點,於禁止施放時間及地點施放爆竹煙火者,將先以勸導方式處理,如不聽從將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7條及第29條第7項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根據統計,短短兩天內,新北市爆竹煙火檢舉案件就有373件,而苗栗縣消防局統計則有21件火警案。消防單位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氣氛或好玩心態,就在不當地點施放煙火,以免影響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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