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高分院前法官林德盛因收受曾姓毒販妻子10萬元奠儀,改判曾男販毒無罪,被依貪污、洩密罪判刑10年6月定讞入獄,法務部矯正署本月4日核准其假釋,並付保護管束,林德盛本周可出獄返家。
林德盛為司法官學院第23期結業,1999年調任花蓮高分院法官,2006年審理曾姓男子販毒案。而曾男一審遭判20年徒刑,其妻江女透過花蓮縣吉安分局刑警王文俊與林德盛認識,林再由小三陳燕華協助與江女聯繫。
林德盛指導江女先撤回刑責較輕的轉讓毒品案上訴,讓丈夫確定執行,避免重罪羈押,提早出獄。2007年林德盛父喪時,江女贈送10萬元奠儀重禮給林,同年12月底,林將無罪判決結果提前洩漏江女,宣判時,曾男果真改判無罪。
法官貪污、洩密案判刑10年6月
該案後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曾男改判8年定讞,2000年間逃亡大陸,2012年死亡。江女不滿花錢未獲期望結果,2013年向花蓮地檢署檢舉林德盛收賄。
林德盛洩密罪遭判1年,先行入獄。貪污罪,經更審後判處10年,最高法院2019年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林德盛兩罪應執行10年6月徒刑。
律師證書遭廢止與假釋核准
林德盛另因涉婚外情、與前台東縣長吳俊立私下會面,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撤職,轉任律師後又因貪污罪遭判決確定,法務部於2021年廢止其律師證書,林德盛不服提行政訴訟敗訴。法務部矯正署2月4日核准假釋,高院裁准付保護管束,林德盛本周可返家過年。
《TVBS》提醒您:
◎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毒品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