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男子大強(化名)23年前娶中國籍妻子小美(化名)來台灣,結果新婚不到一年,小美就離家出走,期間大強多次請她回家都遭拒絕,雙方這樣分離21年。最終大強認為遭惡意遺棄,訴請離婚,法官應予准許。
新婚一年妻子離家出走
根據判決指出,2003年9月22日大強迎娶中國籍女子小美來台,本以為婚姻會幸福美滿下去,怎料,新婚不到一年,小美就離家出走。期間,大強多次苦勸小美回家好好生活,但都被拒絕,雙方有名無實分離了21年,最終大強無奈向法院訴請離婚。
丈夫苦等21年心碎離婚
案經審理,小美也都沒有出庭,法官調閱出境紀錄發現,小美早在2004年1月20日離境後就未再入境,認為有惡意遺棄之事實,因此准許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