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掌握,台商鄭明嘉是中共統戰部外圍組織廣州地區負責人,自2021年間吸收退休後前往大陸教書的行政院公關科科長胡鵬年,2人返台後接觸政治人物、現退役軍人,所幸被接觸的對象大多數拒絕合作,台灣高等檢察署獲報後發動四波搜索,將鄭、胡羈押禁見,今(26)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其中對鄭男求重刑10年。
胡鵬年退休後赴陸教書被中共盯上
檢調調查,鄭明嘉於2008年赴廣州市創業,為確保在大陸經商利益,自2016年起陸續擔任「廣州台灣青年之家」會長及「廣東海外聯誼會」青年部副主任,並獲中共聘任為「廣州市政協」列席委員;胡鵬年原為行政院公共關係科科長,曾身兼國會連絡人,2015年退休後前往大陸教書,結果被中共盯上。

2021年間,鄭明嘉吸收退休赴陸從事教職的前行政院官員胡鵬年,利用胡鵬年為求保全在陸教職弱點,安排胡鵬年與統戰部官員兼中共中央對台工作小組陳姓幹部會面,由陳直接交付任務,要求吸收我國政治人物、現退役軍人,希藉此掌握政府部門及政治人物動態。

多次返台接觸里長、各黨年輕世代
鄭、胡多次返台為中共發展組織,接觸對象涵蓋里長、政府退休公務員、國防部承包商、更鎖定初入政壇之各黨派年輕世代,掌握各級黨政部門及民意機關內訊息及機密資訊、或軍事機密,並要求吸收對象赴陸與中共對台工作小組成員面晤,由中共情工人員陳姓幹部認證工作條件及單線交付任務,雖多數遭接觸對象拒絕、未得逞,然已對國安造成重大危害。
經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報請台灣高等檢察署指揮偵辦,指揮台北、台南、高雄、新竹市調查處,自2025年9月起連續發動4波搜索,去年9月底,鄭、胡2人遭高院裁定羈押禁見迄今。
高檢署認定,鄭、胡犯《國安法》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審酌鄭男犯後矢口否認犯行,飾詞矯飾,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建請從重量處至少10年以上之刑度,以示懲儆;胡男坦承犯行,態度良好頗具悔意,建請量處適當之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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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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