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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宸佑不是公務員「卻被辦貪污」?律師揭關鍵內幕:已非旁觀者

編輯 張哲輔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1/23 18:29
最後更新時間:2026/01/23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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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新聞主播林宸佑,因涉《國安法》、《貪污治罪條例》及洩密等重罪被裁定羈押禁見。(圖/翻攝自林宸佑臉書)

中天新聞主播林宸佑因涉違反《國安法》、《貪污治罪條例》及洩密等重罪,日前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消息一出引發譁然。針對外界疑惑,為何媒體人明明不是公務人員,卻會被冠上「貪污」罪名?對此,知名律師劉韋廷直指,本案核心並非言論尺度,而是檢調懷疑有人「用錢撬動國家安全」,若林宸佑透過金錢接觸現退役軍人,就將被視為「共犯」,恐已觸犯法律底線。
 

媒體人牽扯貪污?律師:軍人具公務員身分

記者兼主播的林宸佑遭收押,劉韋廷律師在臉書發文指出,這起案件並非一般的八卦新聞,而是嚴肅的「國安警報」。他分析,檢調目前的偵辦方向明確,重點不在主播的言論尺度,而是懷疑林宸佑涉嫌利用金錢利益,接觸現役或退役軍人,因此被依《國安法》、《貪污治罪條例》及洩密等罪被裁定收押禁見。

 
林宸佑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橋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圖/TVBS)

外界普遍疑惑,林宸佑身分並非公務員,為何會牽涉《貪污治罪條例》?劉韋廷解釋,軍職人員在法律上具備「公務員性質」,若收受不法利益,即構成貪污重罪。

若一般人拿錢去「餵」軍人,要求其違背職務,例如交付機密資料、配合拍攝影片或表態效忠,行賄者就不再只是旁觀者,而是被視為「行賄者」,甚至可能被認定與收賄軍人構成共犯結構。因此即便林宸佑非公務員,仍可能面臨《貪污治罪條例》相關究責。
 

涉國安法核心關鍵在「收錢後要做什麼」

除了貪污罪嫌,該案上升至國安層級。劉韋廷指出,案件的核心在於「收錢後的目的」,若檢調認定金錢來往的背後,是為了刺探、蒐集或交付軍事資料給對岸人士,或透過拍攝影片、宣誓、拿旗幟等方式,做出對敵對勢力效忠的表態,就直接觸犯《國安法》。「法院在羈押審查時,也更容易認為有串證、滅證或勾串共犯的風險。」
 

劉韋廷在文末嚴肅說道,國家最敏感的那條線,已被檢調認為是有人在「用錢去撬動」,大眾不該認為這只是「拍個影片、拿個旗子」的小事。他強調,當軍人的忠誠可以被標價時,受傷的不是某個人,而是整個社會的安全感。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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