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李姓男子為了滿足私慾,竟夥同謝姓友人對另名男子小傑(化名)下藥,見小傑迷暈後,兩人把他載往汽車旅館綑綁硬上,並將過程錄影下來。直到小傑收到私訊後,才知遭人性侵。案經審理李、謝男分別判處7年6月和7年3月。
滿足私慾竟設局性侵
根據判決指出,李男家境富裕,他為了滿足自己慾望,2023年11月25日下午夥同謝男設局,兩人先將小傑約到某KTV包廂唱歌,謝男藉故遲到,李男則趁小傑去上廁所時,將迷姦藥「G水」偷偷加入酒杯,不疑有他的小傑回來後就把下藥酒水喝下肚,隨即失去意識。
昏迷後的小傑被李男載去汽車旅館,他被脫光衣服,綑綁性侵得逞,期間,李男還拿出手機拍照錄影全過程。直到後來小傑收到私訊,才知道自己被性侵,崩潰提告。
變態2男二審求輕判結果出爐
案經審理,李男承認犯行,一審法官依以藥劑及對被害人為照相、錄影犯強制性交罪,判有期徒刑8年4月;謝男因提供G水被認定共犯,判處7年3月。上訴二審,李男表示已賠償20萬元給小傑;謝男則稱去旅館、拍性影像都沒有參與,希望爭取輕判。最終法官改判,李男7年6月、謝男維持原審刑度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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