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男子小明(化名)騎著父親的機車前往雙溪火車站,不過因故障而暫放至路邊,後續忘記機車停放位置。父子倆討論後,竟為了讓警方協助尋找機車,謊稱是被人偷走,最終找到機車,謊言卻也被戳破。基隆地院審酌,認定父子涉犯《刑法》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各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騎車故障丟路邊 他忘地點找爸求助
據判決書所述,小明於113年10月28日騎乘父親機車前往新北雙溪區雙溪火車站附近,因為機車故障,將機車停放在梅竹蹊路邊,隨後步行回雙溪火車站搭乘火車返回基隆住處。小明後來忘記機車確切的停放地點,因此告知父親,兩人為了找回機車,遂前往基隆市警局第三分局百福派出所報案,向警方謊稱機車於瑞芳火車站遭陌生人竊取,因此找不到。
謊稱機車遭竊報案 警調監視器慘了
警方調閱瑞芳火車站附近路口監視器,並沒有發現機車蹤影,再調閱車牌辨識系統後,於梅竹蹊路邊找到機車,警方也因此戳破父子倆人的謊言。法院審酌,小明與父親明知機車未失竊,竟然為了讓警方幫忙找車,謊稱機車遭不明人士竊取、下落不明,導致警察機關虛耗偵查資源,且容任他人受刑事處分、遭受偵查機關追訴風險;兩人事後皆坦承犯行,衡量犯罪動機、家庭狀況,認定涉犯《刑法》共同犯未指定犯人誣告罪,皆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