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前鎮漁港一名高姓女盤商將越南產牡蠣假冒產地為嘉義東石,並販售給五金行並標示為「台灣本產」,遭衛福部食藥署於前年10月14日稽查發現。經採樣送驗確認為越南牡蠣後,警方介入偵辦,高女坦承犯行。高雄地院審理時考量其已與店家調解並給付完畢,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並沒收犯罪所得6.7萬元。
進口牡蠣假冒東石出產 女盤商慘了
判決書指出,高姓女牡蠣盤商因購買越南進口牡蠣,卻對外宣稱是嘉義東石出產,於每包60至70元售出給五金行。而五金行也將牡蠣標示為台灣本產、東石去殼蚵、「產地嘉義東石」等,並上架販售。衛福部食藥署於前年10月14日稽查時,採樣發現標示為嘉義東石產的牡蠣實為越南產,引發關注。
警方於同年12月再次到店採購2包牡蠣,送農業部檢驗,結果同樣證實為境外產牡蠣。警方隨後持搜索票拘提高女到案,檢警偵訊時高女坦承該批牡蠣來自越南,並非嘉義東石。高女上游也證實,台灣每年9月至12月市面牡蠣多為越南產,檢方據此提起公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高女已與五金行達成調解且給付完畢。法院審酌高女坦承犯罪且態度良好,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並沒收犯罪所得6萬7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