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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拳輸要陪媽媽男友睡…姊妹遭性侵188次 台中惡狼判5年半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1/04 15:00
台中市一對未滿14歲的年幼姊妹,遭母親男友性侵188次。(示意圖,與此案無關/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台中市一對未滿14歲的年幼姊妹,遭母親男友性侵188次。(示意圖,與此案無關/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台中市一對未滿14歲的年幼姊妹,平時和母親、母親男友住在同個房間內,只是母親男友從2021年5月至2023年2月間,合計侵犯姊妹188次,其中還要求「猜拳猜輸的得陪他睡」,起初姊妹曾嘗試拒絕,但最終因長期遇害深感「反抗不會有效果」放棄,直到跟老師求助後才獲救,台中地院一審依188個妨害性自主罪處應執行期5年6月,可上訴。

明知未滿14歲 男卻侵犯2姊妹

判決書指出,該名男子和女友,以及女友的2個女兒,一起睡在同個房間內,兩姊妹同睡上下舖,男子與女友則睡在雙人床,只是2021年5月至2022年6月初,男子明知兩姊妹未滿14歲,竟以3天1次頻率,趁夜晚姊姊熟睡時,跑到下舖乘機猥褻103次。

受害188次 她絕望:反抗不會有效果

此外,男子在2022年6月初至2023年2月9日,以3天1次頻率,再對姊姊乘機猥褻81次,2023年又偷摸1次。至於妹妹部分,男子曾趁女友不在家時,向兩姊妹表示「妳們都超過晚上21時還沒睡著,猜拳猜輸的要跟我一起睡」,妹妹因為落敗,而遭到男子猥褻1次,後續妹妹還遭到侵犯兩次,即便曾抗拒「不要用我」,但妹妹因長期遇害深感「反抗不會有效果」,因此放棄抵抗。

最終妹妹向學校老師反映,全案才東窗事發,男子對於犯行均坦承不諱,但主張「已與姊妹達成和解,住在一起5、6年之久,情同親生父女,一般肢體接觸在所難免,未能拿捏男女間肢體接觸分際,請求減刑」。
 

台中地院一審時,法官譴責男子罔顧倫常,嚴重影響姊妹身心健全及人格發展,且審理時一度翻供,依103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各處9月、81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各處9月、對於未滿14歲女子為強制猥褻3年2月、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9月、對於未滿14歲女子為強制猥褻3年2月、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行為9月,應執行期5年6月。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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