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南英工商籃球隊一名劉姓女教練,在2022年9月至11月間,在校內宿舍以塞臭襪、罰跪、限制睡眠等不當體罰脅迫未成年女球員,更威脅女球員們不准說出去,否則就「死定了」等言語恐嚇。事件曝光後,劉女一審遭判刑5個月,事後她不服上訴,並在二審認錯,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改判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案件仍可上訴。
威脅女學生不准外傳 「否則死定」
判決書指出,劉女於2022年9月至11月間,多次在南英工商教練宿舍及球員宿舍,要求未成年女球員不得將隊內處罰或責罵情形外傳。若違反規定,便以「死定了」、「不會放過」等語恐嚇,迫使女球員配合。期間,劉女還以晚上不准睡覺、敢睡就「死定了」等語,命令女球員罰跪或罰站,甚至指示女球員將自己的襪子或教練的襪子塞入口中,並威脅「吐出來就死定了」合計次數達4次。
二審法院表示,檢方主張劉女5次行為相隔數日,應分別論處並合併加重處罰,質疑原判量刑過輕。但法院認為,這些行為多集中於同一時段,地點皆為「南英工商」校內宿舍,行為態樣重疊,屬於同一主觀犯意下的接續施行,因此採用一罪論處,不採納檢方見解。
二審指出,劉女與未成年球員間存在明顯不對等權力關係,卻未以正當方式指導球員,反而採取脅迫手段,且至今尚未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解或調解。考量其於二審坦承犯行,最終改判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