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報到大廳,昨(30)日晚間10時35分左右發生一起行動電源爆炸意外。當時一名正要出境的旅客,其隨身側背包裡放置行動電源,卻冒出火花、產生異味。警消獲報趕抵現場,所幸火勢即時撲滅,不過旅客有輕微灼傷,隨後送往B1醫院檢查,並無大礙。

旅客行動電源冒火花 傳爆炸聲嚇壞旅客
有目擊民眾於threads上PO出畫面稱,當時自己正在第一航廈櫃檯前的椅子休息,卻突然聽到「很大爆炸聲」,一旁旅客皆嚇到站起來;服務人員稱是行動電源爆炸,空氣中瀰漫濃厚爆炸煙味,警方與消防人員獲報後前往查看。

據了解,起火原因為行動電源鋰電池因碰撞導致異常,警消先將行動電源取出放置於水桶內,所幸沒有繼續燃燒。該名旅客的手部則有輕微燒燙傷,航空警察陪同前往醫院救治;消防單位確認現場安全後,亦完成地面清潔,整體機場營運並沒有受到影響。
行動電源嚴禁託運 航程中禁止使用
機場公司也提醒,旅客需隨身攜帶行動電源,禁止託運;搭載鋰電池的充電式電風扇也需隨身攜帶,禁止託運;鉛酸電池若未符合航空運輸 IATA A67 條款者,全面禁止隨身攜帶或託運上機。機場公司表示,旅客在飛機上務必依照航空公司規定,航程中全程禁止使用行動電源與備用鋰電池,也不能充電,所有行動電源和備用電池,務必要隨身攜帶。
【電池類攜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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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源:
須隨身攜帶,禁止託運。(鋰電池容量及相關規範請詳閱民航局官網:https://www.caa.gov.tw/article.aspx?a=1273&lang=1) -
搭載鋰電池之充電式風扇:
須隨身攜帶,禁止託運。 -
鉛酸電池:
未符合航空運輸 IATA A67 條款者,全面禁止隨身攜帶或託運上機。 -
機上全程禁用:
在機上一定要依照航空公司規定航程中全程禁止使用行動電源與備用鋰電池,也不能為其充電;所有行動電源和備用電池必須隨身攜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