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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馬英九「三中案」遭控賤賣黨產 二審再獲無罪

記者 沈建邦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31 10:13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31 10:22
前總統馬英九二審再獲無罪。(圖/TVBS)
前總統馬英九二審再獲無罪。(圖/TVBS)

前國民黨主席75歲馬英九所涉及的「三中案」及舊黨部大樓交易案,歷經多年審理,台灣高等法院定於今31日上午10時進行二審宣判。此案一審時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及前總經理汪海清等人無罪,檢方不服提出上訴後,高院經過多次開庭,今宣判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歷經4年審理僅蔡正元有罪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馬英九等3人在處理中視、中影、中廣及舊黨部大樓等交易案中,涉嫌以低價及非常規交易方式出脫具有爭議的黨產,造成國民黨高達72億餘元的損害,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罪嫌起訴。二審開庭期間,公訴檢察官黃聖批評馬英九等3人犯後態度不佳,並主張其行為造成公司重大損害,請求法院從重量刑。經過4年審理,馬英九等人再獲無罪,僅前前立委蔡正元遭判3年6月。

強調從無貪贓枉法


馬英九過去在庭上表示,自己從政近40年來,歷任法務部長、台北市長及2任總統,始終奉公守法、廉潔自持,強調「從無貪贓枉法」是其引以為傲的經歷。他表示擔任黨主席期間,是在受到政治干擾的環境下堅持國民黨合法利益,盡忠職守且問心無愧,認為一審判決完全正確,請求高院維持無罪判決。

維持一審判決無罪


 
辯護律師團主張,馬英九當時身為黨主席,任務在於贏得各項選舉並維持黨務運作,當時國民黨出現資金缺口,面臨發不出薪水與退休金的壓力。相關交易皆尊重專業判斷,且國民黨並非商業公司,並無絕對追求最大利益之義務。馬英九更曾在會議中明確指示「不能賤賣黨產、不可違法」,並未介入細節或指定買家。歷經9月二審開庭後,今日高等法院宣判維持無罪判決。


#台灣#國民黨#總統#法院判決#二審#馬英九#三中案#舊黨部大樓交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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