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民黨主席75歲馬英九所涉及的「三中案」及舊黨部大樓交易案,歷經多年審理,台灣高等法院定於今31日上午10時進行二審宣判。此案一審時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及前總經理汪海清等人無罪,檢方不服提出上訴後,高院經過多次開庭,今宣判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歷經4年審理僅蔡正元有罪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馬英九等3人在處理中視、中影、中廣及舊黨部大樓等交易案中,涉嫌以低價及非常規交易方式出脫具有爭議的黨產,造成國民黨高達72億餘元的損害,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罪嫌起訴。二審開庭期間,公訴檢察官黃聖批評馬英九等3人犯後態度不佳,並主張其行為造成公司重大損害,請求法院從重量刑。經過4年審理,馬英九等人再獲無罪,僅前前立委蔡正元遭判3年6月。
強調從無貪贓枉法
馬英九過去在庭上表示,自己從政近40年來,歷任法務部長、台北市長及2任總統,始終奉公守法、廉潔自持,強調「從無貪贓枉法」是其引以為傲的經歷。他表示擔任黨主席期間,是在受到政治干擾的環境下堅持國民黨合法利益,盡忠職守且問心無愧,認為一審判決完全正確,請求高院維持無罪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