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2024年4月發生一起侵犯案,一名洪姓男子趁舍友側躺熟睡時,竟將手伸入對方屁股內得逞,舍友當下因為痛覺驚醒,但驚慌失措不知如何應對,而未有所抗拒,苗栗地院一審依乘機性交處3年10月,台中高分院近日二審宣判,駁回洪男上訴,可上訴。
見舍友熟睡 他伸爪侵犯
據判決書指出,洪男2024年4月14日與舍友收容在苗栗看守所,只是21時38分時,洪男眼見臨床舍友側躺熟睡,且沒有意識,於是先以手撫摸臀部,見他無反應,進一步將手伸進內褲裡,藉此侵犯舍友。而當下舍友因痛楚,雙腳抽動驚醒,第一時間驚慌失措不知如何應對,於是未有所抗拒,直到另一名舍友下床活動後,洪男才收手,隔日舍友通報看守所管理員,接著由檢察官提起公訴。
辯稱在玩鬧 監視器揭真相
苗栗地院一審時,洪男承認有摸舍友屁股,但辯稱2人在玩鬧,否認乘機性交犯意,不過法官勘驗證詞以及監視器畫面,確認洪男犯行明確,依乘機性交罪處3年10月。事後洪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同樣認為洪男身為在監受刑人,不思反省自身行為,仍犯下本案犯行,惡性非輕,加上量刑未逾越法定範圍,也無違背公平正義,駁回洪男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