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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分手!他奪命連環call、住家堵人求和 還廣播抹黑慘了

記者 張庭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28 12:22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28 12:22
花蓮男不滿和女友分手,竟連環跟騷遭判4月有期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花蓮男不滿和女友分手,竟連環跟騷遭判4月有期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恐怖情人!花蓮一名男子小明(化名)與女友小花(化名)分手,事後卻不斷打電話、傳訊息騷擾,還前往小花住家堵人嗆聲;不僅如此,小明期望能復合,再度前往小花家敲門、拍窗,更派人至小花子女的幼兒園廣播,意圖抹黑小花欠錢。小花不堪其擾告上法院,花蓮地院審酌,認定小明涉犯《跟蹤騷擾防治法》,處有期徒刑4月。

不滿分手 花蓮男奪命連環Call、住家堵人

據判決書所述,小明與小花為情侶,不過小明於113年5月27日傳送訊息稱「妳想分就分吧」,小花則回覆「還是跟你說一聲,我們不要再連絡,雙方應該也沒有聯絡意願」,兩人於7月26日確定分手。

不過,小明心生不滿,開始於9月23日至10月13日間,以臉書Messenger、視訊、IG語音、行動電話等方式,多次撥打語音、視訊、電話給小花,還傳送恐嚇訊息「x」、「啥x」、「不是很行,不敢接歐」。

他求和不成 憤抹黑「還錢」持續跟騷

小明疑似想要求和,於10月4日三度前往小花住處,不斷敲門、拍窗,要求小花出來談話。事後,他還訂製花束送至小花的工作室,並邀約她共進晚餐,手寫卡片寫下「對不起」、「我愛你」、「我也很自責知道錯了」、「希望妳原諒我,再給我機會和好」。
 

小明未得到回應,因此再次前往小花住家外大吼「還錢」、「我沒有欠你錢」、「把我的東西還我」,事後更指示兩名男子至小花子女就讀的幼兒園外遊蕩,持喇叭播放器大聲播送「xxx欠錢不還,還當什麼家長委員」。小花受不了長期折磨,憤而向法院提告。

持續跟騷行為明確 法院判4月有期徒刑

法院審酌,小明與小花雖然為男女朋友關係,不過小明對小花的行為,符合發生率高、恐懼性高的跟蹤騷擾特徵,因時間上具有近接性,達反覆、持續程度,足以使小花心生畏懼且影響到日常生活行為,因此屬跟蹤騷擾行為。

法院表示,小明事後坦承犯行,且有調解意願與能力,但小花並沒有意願,審酌小明教育程度、工作及家庭生活狀況,認定涉犯《跟蹤騷擾防治法》第18條第一項的跟蹤騷擾罪,處有期徒刑4月。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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