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一名歐姓警員因與女同事發生曖昧關係,在今年2月17日在宜蘭市聚餐時,因妒忌女警與他人交談,出現推擠行為,並於當晚尾隨女警返家,闖入租屋處後實施推倒、搧巴掌、掐頸、強脫衣物拍攝裸照及性侵等行為。案發後,歐男被免職,並於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當庭支付150萬元和解金,一審依強制性交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5年半,全案可上訴。
聚餐後尾隨侵入 女警遭性侵及毆打
根據判決書指出,歐男與受害女警自去年底處於曖昧未交往狀態,今年2月17日晚間,兩人與多位同事在宜蘭市居酒屋聚餐,期間歐男因見女警與他人聊天感到妒忌,所以出手推擠,經同事拉開後仍不罷休,聚餐結束後,女警步行返家,歐男一路尾隨並進入其租屋處,質問女警後將其推倒在床,搧巴掌、掐頸,導致女警呼吸困難。
女警試圖用手機求救卻遭搶奪,歐男強行脫去對方上衣並以手機拍攝裸照,隨後將女警衣物全數脫光,不顧女警哭泣及無力反抗,實施性侵。過程中,他還多次拉扯頭髮、摀嘴並毆打臉部,造成女警多處紅腫瘀青,甚至還辱罵「你就是欠X,死X子」,事後女警聯絡友人並至醫院驗傷,由醫院通報警方。
歐男前女友亦曾遭受恐嚇
調查期間,檢警發現歐男前女友亦曾遭受恐嚇,曾多次收到「玉石俱焚」、「一起死」等訊息,導致心生畏懼。歐男坦承對女警強制性交、拍攝裸照及恐嚇前女友,但否認侵入住宅及凌辱。宜蘭地方法院日前審理時,他先支付150萬元和解,女警同意撤回部分告訴。
法院審理認為,歐男身為受專業訓練之警職人員,竟因感情糾紛濫用體力優勢施暴並拍攝性影像,造成被害人嚴重身心創傷,考量其無前科、坦承犯行且積極和解,依強制性交判刑5年,恐嚇前女友部分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案發後歐男已遭免職,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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