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定人數判決無效
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三位大法官在意見書中直指,憲法法庭若未依法合法組成,自始不具審判權。意見書強調,修正後的《憲法訴訟法》明定判決須有至少10名大法官參與,但目前在任僅8人,依法根本無從成立憲法法庭。
三位大法官主張,法律在被立法院變更或由「合法組成」的法庭宣告失效前,具有絕對拘束力。她們認為由5人作成的判決形式上「一望即知」不符法定要件,屬顯然無效。意見書更嚴詞批評,大法官不具備所謂「組織自主權」,不能以程序自主為名,自行變更法庭合法組成的要件。
葉慶元律師重砲批評、憲法法庭淪不受拘束的憲政怪獸
針對此判決,葉慶元律師於社群發表強烈譴責,直呼「狂!五名大法官違法進行憲法解釋」。葉慶元指出,根據憲法增修條文,憲法法庭的組成與運作完全依據《憲法訴訟法》規範,大法官行使職權不能自行宣布不受法律限制。
葉慶元擔憂,若大法官可隨意宣告程序修正無效,將使「憲法法庭成為不受立法權拘束的憲政怪獸」。他提到,此次僅5位大法官具名,另外3位大法官顯然因不認同程序正當性而拒絕參與,這在司法實務上極其罕見,證明程序爭議已動搖司法公信力。
根本解決之道應回歸憲法補足缺額
蔡宗珍等三位大法官在意見書末端提到,雖然曾考慮類推適用《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5項作為緊急例外,但未獲採納。她們強調,憲法法庭無法運作的困境根源於「大法官缺額」,唯一的解決之道應是依憲法程序補足員額,而非違法逕行作出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