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埔里鎮一名鄧姓男子,2024年3月騎車擦撞路旁的機車後,隨即肇事逃逸,警方事後也在醫院找到鄧男,進行酒測時也達每公升0.38毫克,當場製單舉發,罰鍰2萬2500元、吊銷駕照3年,對此,鄧男也不服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而法官審酌一切證據後,加上鄭姓妻子證稱「我確定他當時沒有喝酒」,難認定鄧男是在車禍前還是車禍後飲酒,判決撤銷原處分,可上訴。
撞機車後肇逃 他事後被驗酒測超標
據判決書指出,鄧男騎著鄭妻的機車,行經埔里鎮某路段時,不明原因擦撞路旁停放機車,未停留於現場即逕自離去,警方獲報也循線追查,最終在埔里基督教醫院找到鄧男,依法實施酒測達每公升0.38毫克,當場製單舉發,裁處罰鍰2萬2500元、吊銷駕照3年。不服提訴訟 妻關鍵證詞撤單
只是鄧男不服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主張當天擦撞機車後,由妻子載回家,接著兩人發生爭吵,自己一個人在家喝悶酒,結果從樓梯摔下至2樓與3樓轉角處,當下撞到頭才送醫治療。同時鄭妻也表示,前往肇事現場載鄧男時,「我確定他當時沒有喝酒,因為我沒有聞到酒味」,且法官審酌一切證據,認為無法確切證明鄧男是在騎車前還是騎車後喝酒,難認鄧男違法,因此判決撤銷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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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