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黃姓工程師,2022年5月在酒店遇到一名張姓女子,黃男前前後後花了122萬元「框全場」(買斷張女當天工作時數),並宣稱自己單身,承諾會娶張女,墜入愛河的張女夢想與黃男結婚,兩人多次發生性行為且沒有做避孕措施,結果張女最終卻得知,其實黃男已結婚,氣得怒告請求青春與貞操費1百萬元,台中地院一審近日宣判,判黃男得賠張女15萬元,可上訴。
酒店妹暈船恩客 交往發生性行為
據判決書指出,黃男於2022年5月在酒店消費時,認識擔任女陪侍的張女,因為黃男喜歡對方,常點張女坐檯、購買外場全框(價格1萬8000元),若有性行為時會額外付3千至5千元,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已支出122萬2200元。而張女主張,黃男並未主動告知已婚身分,還主動傳送身分證配偶欄為空白的照片給她,藉此欺騙她單身,兩人2022年7月中旬開始交往,黃男承諾要跟張女共組家庭,甚至以「老婆」稱呼,張女為了配合黃男希望有小孩的想法,同意發生性行為時不做避孕措施,但兩人在一起兩年後因爭吵要分手,張女打電話給黃男母親時,對方才告知黃男已結婚且有小孩事實。
得知對方已有家室 她怒求償百萬
心碎的張女逼問黃男後,黃男才道歉並坦承有家室,張女不滿被騙2年,認為黃男虛耗寶貴青春年華,不僅使張女失去貞操,還讓她成為第三者,憤而請求1百萬元精神慰撫金。不過黃男辯稱,兩人僅是交易關係,並未交往,指控張女僅是逢場作戲,若真的要成為終身伴侶、共結連理,「那為什麼還要繼續在酒店擔任女陪侍,自己得花費單日最高1萬8000元購買時數」,主張駁回張女訴訟。
台中地院一審時,法官審酌兩人對話紀錄,得知黃男跟張女互以老公、老婆相稱,提及婚紗、喜餅等婚事,張女從酒店離職後,雙方仍如情侶般相處,認定黃男刻意隱瞞已婚身分,過程中侵害張女性自主、貞操權,考量一切情狀後,認黃男賠償15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