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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渣警「性侵女同事3小時」!強拍裸照狠虐 判決出爐

編輯 張哲輔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11 13:26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1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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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男警暴力性侵女警,怒搧巴掌、掐脖還拍裸照。(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宜蘭一名歐姓員警與女警小美(化名)在同派出所任職,兩人互有好感,但沒有交往。他卻因對方跟別的男生聊天心生嫉妒,尾隨進入住處,對其怒搧耳光、掐脖、拳打腳踢,最後強拍裸照性侵得逞;另歐男前女友也指控,雙方交往期間頻頻收到男方的恐嚇訊息,讓她心生畏懼。全案經宜蘭地院審理,法官審酌歐男已與2女達成調解,依對被害人為照相而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5年;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可上訴。
 

渣警吃醋強暴女警 怒搧巴掌、狠掐脖

據判決,歐男與小美均是宜蘭某派出所的員警,去年12月他們互生情愫,發展為未交往的曖昧關係。今年2月17日晚上7時許,兩人與4名同仁到某居酒屋聚餐,席間只因小美與另名男警聊天便心生嫉妒,氣得動手推擠小美3至4下,所幸其餘兩人將其拉開帶離,但他們也因此事發生爭執。

 
小美在18日凌晨0時30分許先行離席並步行回家,歐男尾隨其後跟進套房,認為小美對感情不貞,出言質問辱罵。接著在0時40分至3時48分,先是將小美推倒,跨坐在她的身上,開始搧打巴掌、掐住頸脖,直至其呼吸困難才鬆手。

小美試圖拿手機求救卻被搶走,歐男趁她被毆打無力反抗之際,強掀上衣,並拿手機拍攝她的裸露私密部位性影像,再暴力褪去小美全身衣物,痛罵「你就是欠X,死婊子。」過程中,小美出腳將歐男踢下床,卻惹怒對方換來一頓胖揍,她以雙手護頭蜷縮在床,最終無力反抗仰躺在床哭泣,歐便趁勢性侵得逞。

小美遭毆男強暴後,多次想拿手機求救,卻都被毆男搶走,還拉扯她的頭髮,將其拖回床上,又因小美持續哭喊求他放過自己,歐男便摀住她的嘴巴,讓她呼吸困難,當小美好不容易掙脫,爬向門外試圖離開,則再次被拖回房內,臉慘遭歐男持續痛打,造成雙側臉頰、下巴紅腫、全身多處指痕抓傷與大片瘀青。
 

直到小美拿回手機,才趕緊打電話向友人求助,並在兩名友人的陪同下,搭車前往醫院驗傷,由醫院通報警政單位,全案才被知曉。
 

男警感情不貞 恐嚇前女友

除了性侵同派出所女警,歐男當時還有另名女友大美(化名),兩人自2022年7月開始交往,直至2025年2月20日分手,但他卻因感情問題與大美發生爭執,從2022年9月21日開始,多次用LINE傳送恐嚇訊息,包括,「真的分開,我一定會玉石俱焚」、「不要試探我的底線」、「我以後還有槍」、「那我絕對當鬼也要找妳」、「我真的會放不下,我滿腦子都想報復」、「真的應該賞妳巴掌的」、「那妳就去死啊」、「我不知道哪天我的情緒會失控」等激進言論。
 

男警暴行獲制裁 法官判決出爐

歐男在庭上坦承上述種種犯行,卻堅稱在拍照的時候,並沒有性侵小美,也沒有侵入住宅或凌辱對方。歐男律師也表示,小美的指述前後不一,且經推算拍照後1小時之後,歐男才性侵,不具備加重強制性交故意;就驗傷照片及診斷證明書,小美的傷勢,亦不到凌虐程度,且也是在小美默示的情況下,歐男才進入住宅。

但法官認為,歐男拍攝小美上半身赤裸畫面的時候,小美表情痛苦、緊閉雙眼,顯然不願與其發生性行為,卻因體型差距被壓制,遭強制性交得逞。甚至過程中,歐男還以手機錄音、錄影、照相,造成小美創傷加劇及恐懼,有必要加重處罰。

 
不過歐男在審理中與小美達成調解,當庭給付150萬元,小美也同意撤回傷害和違反本人意願照相性影像罪,可見他已有相當悔意,態度良好,過去也無前科,素行尚佳,若處最輕本刑有期徒刑7年,仍有過苛而情輕法重之情,因而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酌減其刑。至於恐嚇前女友的部分,因犯罪時間長達2年之久,不予減刑。

最後,法官考量歐男已與小美、大美達成調解,彌補所受損害,取得諒宥,審酌其前為警員、家境家境小康、無前科等情,依歐男對被害人為照相而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5年;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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