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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鄰居!雲林男「曾喊我要砍你」菜刀劈頭 5cm撕裂傷炸血

記者 陳祁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09 13:32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09 13:32
陳男遭菜刀砍傷。(圖/TVBS)
陳男遭菜刀砍傷。(圖/TVBS)

雲林縣虎尾鎮於本月8日,發生一起鄰居砍人事件,當時43歲的王男和63歲的陳男為鄰居關係,王男認為陳男和家人監控、跟蹤他,竟然趁陳男開小貨車回家時,把他強拉下車,手臂勒住脖子,拿出菜刀直接砍向頭部,瞬間鮮血直流,並有5公分的撕裂傷,後續王男被逮捕,依涉嫌殺人未遂罪等,遭法院收押。


 
陳男從小貨車上被拉下來。(圖/TVBS)

王男曾對鄰居友人丟酒瓶 回家拿菜刀

今年5月間,王男曾經到陳男家,恐嚇陳男的朋友,朝其丟酒瓶,還回家拿2把菜刀,恐嚇陳男說:「我要砍你!」讓人心生畏懼,此案經法院審理後,王男被判恐嚇危害安全罪,處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沒想到最近王男認為被陳男和其家人監控、跟蹤,雙方產生嫌隙,王男看到陳男開小貨車回家,徒手把他強拉下車,並以手臂勒住陳男脖子,再持菜刀朝其頭部揮砍,導致受有5公分頭皮撕裂,傷勢看起來相當駭人。

虎尾警分局獲報後,火速將王男依現行犯身分逮捕歸案,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複訊後,將王男依涉嫌《刑法》殺人未遂罪、強制罪、恐嚇罪,檢方認為王男與陳家人素有糾紛,曾表示要對陳家人不利,有相當理由認為王男有逃亡可能,及反覆實施殺人及恐嚇犯行之虞,於深夜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准。
 

雲林地檢署說明,王男涉犯殺人犯行,而殺人罪係10年以上重罪,自115年1月1日起將屬於國民法官案件,故本案後續將由地檢國民法官專組團隊協同偵辦本案,確保案件於審理時之完整性。
 

#雲林#虎尾#菜刀#收押#小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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