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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鄰居太吵!他怒「狂敲鐵鎚397次」反制慘了 遭判六月

記者 張庭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09 11:54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09 11:54
一名男子不滿鄰居太吵,竟拿鐵鎚敲桌反擊。(示意圖/TVBS)
一名男子不滿鄰居太吵,竟拿鐵鎚敲桌反擊。(示意圖/TVBS)

新竹一名男子小明(化名)不滿鄰居洗澡、開關門聲音太吵,竟用「鐵鎚敲桌」方式反擊,自111年開始的五年內不定時在家裡製造噪音,導致鄰居受不了報案並告上法院。小明辯稱因是連棟建物很常聽到鄰居的噪音,並不是故意針對鄰居。新竹地院審酌,認定小明涉犯《刑法》強制罪,處有期徒刑6月。

他受不了鄰居噪音 用鐵鎚反制

據判決書所述,一名男子小明因不滿隔壁鄰居發出噪音,影響到自身居住安寧,明知居住建物為連棟社區住宅,隔音不佳,且製造噪音也會影響鄰居安寧,卻製造噪音影響鄰居。小明以鐵鎚敲打桌面方式持續五年之久擾鄰,妨害鄰居居住安寧。鄰居不滿,向新竹橫山分局報案,並報請新竹地檢署。

審判過程中,小明表示,居住的連棟透天社區隔音不好且屋齡已20多年,連隔壁在使用浴室都聽得到,且因是連棟關係,只要開關門稍微大力就聽的到。他表示,製造噪音是針對其中一戶鄰居,因為對方每天都在吵。

法院認涉犯強制罪 判他有期徒刑6月

小明否認強制犯行,辯稱是因為隔壁建物的住戶先製造噪音,自己才反擊,且彼此不認識,並沒有要針對的意思;他強調,自己非連續性的製造聲響,也沒有持續很長時間,不是故意。
 

法院審酌,小明主觀上有強制罪的不確定故意,且小明自111年開始的五年內,連續敲打397次之多,且一天還數次製造噪音,雖並非整天不間斷製造噪音,不過不定時持續性製造噪音,明顯為強制行為。
 
法院認定,小明辯稱自身行為不該當成強制行為,顯屬無稽,因此認定他涉犯《刑法》強制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
 


#製造噪音#鐵鎚擾民#鐵鎚敲桌#連棟建物#噪音#鄰居噪音#反制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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