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否決行政院提出的《財劃法》覆議案,行政院長卓榮泰5日表示,不經正常議事程序、違反議事倫理的任何決議,行政院沒有必須執行的壓力。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發言人陳麗玲等人今(9)日上午向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卓榮泰涉嫌違反《刑法》第129條「抑留剋扣罪」、瀆職。
行政院長拒絕執行法律 恐使地方財政陷入癱瘓
律師陳麗玲表示,《財劃法》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卓榮泰竟說他「不公布、不副署、不執行」,中央的預算就地方部分,一年有一兆多,22個縣市現在有2400多億的錢嗷嗷待哺,包括:小朋友的營養午餐、老人家的長照費及送午餐的錢,通通都被卓榮泰抑留剋扣在他手中。

陳麗玲表示,卓說,《財政收支劃分法》是藍白聯手之下的法案,對中央不利,因為中央沒有錢,可是1.25兆的軍費有經過立法院通過嗎?為什麼民進黨政府可以濫用老百姓的錢?我們民生的錢都沒有花在刀口上,民生要用的錢通通都被民進黨私吞到口袋。
新黨告發卓榮泰涉嫌「抑留剋扣罪」
陳麗玲說,今天特別依照《刑法》第129條要告發的是第二項規定,也就是公務員對於職務上應該要發給的款項、物品,明知應該要發給而抑留不發或剋扣的話,意思是,要發給地方的錢,明知要發而不發,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更重要的是第三項規定,本款的未遂犯也一樣。
告發狀指出,《財劃法》覆議既遭否決,即應依原三讀條文執行,讓地方政府取得應有的財政分配。但卓榮泰拒不執行,形同抑留應發給地方政府的財政款項,導致地方政府無法編預算、無法執行社福、交通、教育等必要支出。卓榮泰行為不僅違法,還讓行政體系陷入「究竟要聽法律,還是聽長官」的憲政混亂之中,將導致下屬公務員面臨瀆職風險、行政救濟敗訴與監察院彈劾等後果。
新黨指出,憲法增修條文明文規定,覆議若未通過,行政院長應立刻接受決議或提出辭職。民進黨在野時曾鼓吹公民不服從、抵抗違憲法律,如今執政卻反過來指揮行政院「不服從立法院」。這種雙標行為讓人民看清楚民進黨的本質一切以選舉利益為依歸,法治只在他們喜歡的時候存在。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