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31歲黃姓女警昨晚執勤時,對一輛違停車開紅單,40多歲林姓駕駛竟暴怒持斧頭砍傷女警肩、頸部。林男被當場壓制,女警送醫救治,幸無生命危險。台南地檢署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等罪嫌,聲押林男。台南地院今(7)日傍晚裁定羈押。得抗告。
南院裁定指出,林姓被告經訊問後,坦承客觀事實及主觀的加重妨害公務、傷害犯意,否認有殺人犯意,但參酌卷內事證、斧頭照片、監視器畫面、被告持斧頭攻擊員警的身體重要部位等情節,認檢察官主張林姓被告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尚屬有據。
法院再參酌,林姓被告隨身攜帶斧頭等足以造成人身危害物品,且曾數次持刀械攻擊執法人員或他人,堪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認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裁定羈押。
9年前也因違停暴力襲警 林男升級換斧頭
台南市警一分局德高派出所警員於6日晚間8時許接獲110報案,前往崇德路處理違規停車案件時,對一輛違停且未熄火的自小客車依法舉發。
林姓駕駛返抵現場後收受違規通知單,未料員警準備離去時,林姓駕駛突然持器械攻擊黃姓女警背部,員警立即將林男壓制逮捕,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現行犯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受傷的黃姓女警經送醫縫合治療,無生命危險。
調查得知,林男暴力抗法有前例,2019年間在東區因違停遭拖吊,他情緒失控持刀追逐拖吊車,甚至丟刀騷擾,並與吳姓警員發生衝突,造成對方眼、頸、口多處受傷,法院依妨害公務罪判處4月。
檢察官認定,林男又因違停遭取締,升級到持斧頭攻擊警方,嚴重危害公權力與社會治安,屬重大犯罪,具高度危險性、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押林男,台南地院已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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