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專委黃建榮涉恐嚇取財遭起訴,他曾任刑事局副局長,卻被控於去(2022)年間透過女性密友林秋宜,借款給答姓女子開設餐廳,事後疑因擔憂金流問題,不僅要求提前還款,更親自出面施壓。答姓女子不堪其擾報警,台北地檢署介入偵辦,今(4)日依恐嚇取財等罪,將黃建榮提起公訴。
警政署高階警官涉嫌施壓還款
黃建榮被控於2022年間,透過林秋宜借給答姓女子上千萬元開設餐廳,雙方約定百萬元利息。事後,黃建榮因擔心金流遭調查,要求答姓女子提前還款,並親赴餐廳施壓,表明自己「是刑事局的」,要求儘速還款,否則將「找人處理」。答姓女子心生畏懼,遂向警方報案。檢方於日前指揮調查局搜索黃建榮與林秋宜住處,並約談相關人員到案說明。檢方查出,黃建榮不僅親自到餐廳施壓,還逼迫答姓女子簽下即期本票。訊後,依恐嚇罪嫌諭令黃建榮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檢方質疑,身為高階警官的他,卻能動用巨額現金放貸,懷疑其資金並非自有,而是挪用他人資金從事放貸牟利,可能涉及《財產來源不明罪》。
對於指控,黃建榮否認恐嚇,強調該筆資金為土地投資用途,與餐廳無關。全案經內政部警政署自清自檢,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珮瑜5月展開搜索約談,依恐嚇罪嫌諭令黃建榮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全案今日偵結依恐嚇取財等罪將他提起公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