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林森北路附近日前發生嚴重連環車禍,一名23歲蔡姓駕駛因酒後駕車,從後方追撞一輛計程車後,車輛繼續滑行又撞上另一輛多元計程車,造成嚴重損壞。肇事駕駛酒測值高達0.77,已構成公共危險罪。據肇事者供稱,他在酒吧飲用啤酒和烈酒後回家,之後又開車外出尋找朋友時發生事故。被撞的計程車司機除了車輛損壞外,還面臨無法工作的困境,可透過多種方式要求賠償。

對於被撞的計程車司機來說,車輛嚴重損壞可能導致他們好幾天都無法工作賺錢。非本案律師李育昇表示,就車輛毀損部分,受害者可以提出維修單或估價單來證明受損金額;有關工作收入減少方面,可以提出近期跳表紀錄,或由車行出具收入證明或繳稅的納稅證明等,來主張平均每日可獲得的收入以計算損失。明知道有喝酒還開車上路並連續撞上兩車的肇事駕駛,不僅需要賠償車輛損壞費用,還可能需要負擔計程車司機的營業損失。畢竟這些司機深夜出門跑車賺錢,被撞後短時間內可能都無法正常工作,對他們的生計造成嚴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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