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周玉蔻前年在臉書嘲諷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當年在教室硬上女學生」,經黃國昌提告,台北地院依加重誹謗判3個月,得易科罰金。周女上訴稱,從沒說過「霸王硬上弓」,律師主張,周女的發文是要探討教授與學生間特別權力關係,非故意誹謗,台灣高等法院今(26)日駁回周女上訴確定。
硬上是違反意願 屬事實陳述應查證
高院合議庭依證據,認定周女的貼文屬事實陳述,非單純意見表達,其中「硬上」一詞,是指加害人違背被害人意願猥褻或性交,非雙方發生戀情,內容足以貶損告訴人名譽;周女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她以黃國昌承認曾發生師生戀的報導,主張發文有所依據,已合理查證並不可採,觸犯加重誹謗。
二審認為,原審以周女犯行事證明確,審酌周女、黃男分別為知名電視廣播節目主持人、家喻戶曉政治人物,周女雖享有憲法上言論及新聞自由的保障,黃國昌名譽權也因自願進入公眾領域而有所退讓。

二審合議庭指出,然周女身為資歷豐富新聞媒體從業人員,理應知悉輿論影響力及殺傷力,並有充分掌握及運用文字敘述事物之能力,考量周女素行、犯後始終否認犯罪的態度,兼衡其已履行完畢對告訴人的損害賠償,原審認事、用法均無違誤,量刑妥適,應予維持。周女上訴否認犯罪無理由,應予駁回。
黃國昌曾提當法務部長 周玉蔻發文譏笑他硬上
全案緣於,黃國昌是在2023年5月23日接受媒體採訪時稱「有機會讓他當法務部長,他一定去」。同年6月13日,周玉蔻針對此議題在臉書發文「對了,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
當時,黃國昌回應表示,沒有什麼好說的,直接提告。黃國昌除了提起刑事外,也提民事求償100萬元。民事判決周玉蔻須賠償30萬元,並刪除貼文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