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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揪友一起虐兒!逼咬打火機1小時痛打 推撞電視櫃毀容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1/21 16:28
最後更新時間:2025/11/21 16:28
台中市今年1月到4月間發生一起恐怖虐童案。(示意圖,非當事人/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台中市今年1月到4月間發生一起恐怖虐童案。(示意圖,非當事人/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台中市今年1月到4月間發生一起恐怖虐童案,一名父親與妻子離婚後,與友人共同照顧年幼的兒子,只是兩人卻以管教為由動手,甚至逼幼童咬住打火機一小時,還將他推倒撞擊電視櫃,導致全身瘀青,直到幼童母親探視後才揭開此事,台中地院一審時,依家暴傷害處父親拘役35日,緩刑2年,可上訴,至於父親友人施暴行為則另案審理中。

喊管教小孩 爸揪友一起扁兒

據判決書指出,該名幼童自小父母離異,由父親取得撫養權,父親與另一名友人同住,結果兩人用管教小孩為理由,多次對幼童做出傷害行為,包含今年1月15日,友人不滿幼童玩打火機,於是脅迫幼童嘴巴咬住,約1小時。

另今年4月1日前,父親徒手毆打幼童,導致額頭抓傷,4月13日13時,友人持捲起塑膠地墊毆打幼童,推倒撞擊電視櫃,幼童受有右臉部撕裂傷、右前額瘀青、鼻子擦傷、雙耳瘀青、右眼瘀青、後頸部瘀青、雙肩瘀青、前胸瘀青、雙手瘀青、左手腕擦傷、右小腿瘀青等傷害。

母見兒全身傷怒告 法官判拘役

而後續幼童母親見到小孩全身傷,趕緊報警提告,檢警調查時,父親坦承犯行,但父親友人矢口否認,辯稱「當時有拿衣架要制止,不小心打到幼童的背,後來幼童閃躲撞到衣櫃把手,導致臉部撕裂傷」。
 

台中地院一審審酌,譴責父親未能理性控制情緒,造成孩子身心嚴重創傷,但考量父親認罪,加上與幼童母親成立調解,依成年人對兒童犯傷害罪,處拘役35日,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至於父親友人施暴另案審理中。
 

《TVBS新聞網》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台中#台中地院#家暴#打火機#暴力#父子#離婚#單親#電視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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