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局於20日首次將唾液毒品快篩納入取締酒駕勤務,當晚在台北市執行跨大臨檢,共查獲3件吸食安非他命後駕駛案件。警方指出,這項措施因交通部及內政部於19日修法,明訂唾液快篩成為一線執法工具,並規範檢測程序及拒測罰則。執法過程全程錄音錄影,拒檢者將受新台幣18萬元罰鍰、車輛保管及吊銷駕照等處分。

唾液毒品快篩首日即查獲3件安毒駕駛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自20日起,於自辦跨大臨檢勤務中,新增唾液毒品快篩措施。警方指出,該措施可迅速判斷駕駛人是否涉毒駕,當場若快篩呈陽性,立即開罰、移置車輛並吊扣駕照。首日由保安警察大隊查獲3件安非他命陽性案件,後續依毒品罪嫌移送法辦。
內政部19日修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條之4,推動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成為執法檢測工具。新規範明確規定檢測流程與拒測處置,強化防制毒駕危害。20日內政部警政署亦函發作業程序,正式啟動相關執法。
警方於執法首日攔查疑似毒駕駕駛人時,詳細告知檢測程序、快篩試劑使用方式與保存期限,並全程錄音錄影以保障權益。拒絕檢測者將面臨新台幣18萬元罰鍰、車輛移置保管及吊銷駕照等行政處分,展現嚴格執法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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