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苗栗市於10月2日發生一起隨機砍人案,嫌犯是一名剛出獄的48歲邱姓男子,拿刀砍向徐姓、丁姓女童,還有一名50歲的林姓男子也遇刺,造成血濺一地,3人受傷的慘劇,震驚社會大眾,事後邱男被收押。苗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為邱男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殺人未遂罪,求處無期徒刑 。
對2名無反擊能力女童下手 且大街上多人目睹
檢方偵查終結,認為邱男對2名幾乎無反擊能力的女童動手,造成幼小的心靈創傷外,且行兇過程在大街上被多人所目睹,危害公共秩序與社會安寧;加上邱男是累犯,他曾於104年間,持剪刀向多位被害人揮刺而犯殺人未遂等案 ,經法院判處重刑並執行完畢,可見邱男對刑罰反應力極為薄弱,更有持利器隨機攻擊要害部位的兇殘習性,為保護重要法益及社會安全,就邱男行為為對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2次)、殺人未遂罪(1次),求處無期徒刑,另外,針對其吸食毒品部分則另行偵辦 。回顧這起案件,當時48歲的邱男10年前也曾持刀到同一間超商砍人,剛出獄大約2個多月,又在超商外持刀隨機刺傷3人,當時邱男吸食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後,將一把30公分的菜刀,以黑色膠帶綑綁於左手,邊騎機車邊隨機尋找目標,他先看到落單的徐姓女童,持菜刀朝徐女脖子直刺,經女童嚇壞以右手遮擋,邱男竟然朝其胸部直刺,使女童前胸0.5公分、右手肘2公分、右上臂2公分撕裂傷。
徐姓女童伺機掙脫往前奔跑到超商廁所躲避,邱男不肯罷休,還騎機車尾隨,見義勇為要幫女童報警的林姓男子遭受波及,遭邱男刺傷腹部、胸部,使其受有右下前胸一道深部穿刺傷,併右側氣血胸、橫膈膜及肝臟撕裂傷以及左下背一道深部穿刺傷併肌肉撕裂傷等傷勢;後來邱男又將目標轉向丁姓女童,右手抓住女童,持刀朝其胸口直刺,使其受有左乳頭上方穿刺撕裂傷約3公分、左側大片血胸等傷勢,黃姓老師奮力將邱男與丁姓女童分開,邱男則乘隙逃逸。






